广灵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问题线索举报方式公告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,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,着力整治规范以“养老”为名的涉诈问题,坚决持续铲除养老违法犯罪滋生土壤,有效推进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,广灵县人民检察院现公布举报方式等内容,方便群众举报养老诈骗犯罪线索。
一、举报线索范围
(一)利用互联网、手机APP等设置“套路”,诱导老年人“消费”“投资”等涉诈问题。
(二)以养老服务为名进行诈骗的问题,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。
(三)骗取国家优惠政策,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。
(四)商品住房销售中以“养老”名义进行虚假宣传,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等问题。
(五)老年人旅游、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违法违规行为。
(六)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、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。
(七)涉老“食品”“保健品”以及其它产品等领域涉诈问题,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。
(八)以投资养老项目、发展养老事业为名,通过诱骗老年人群体购买相关理财产品、投资入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的问题。
(九)涉及养老保险的诈骗问题。
(十)以老年婚恋为名进行诈骗,以向老年人提供生活便利、精神慰藉以及帮助老年人子女就业、升职、诉讼等名义进行诈骗的问题。
二、举报时间
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年10月15日。
三、举报方式
(一)举报
-
(二)来信来访地址
山西省广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
四、举报须知
(一)举报受理内容为涉及养老诈骗方面的线索。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,请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;
(二)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,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接受询问、配合调查时,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。对于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行为的,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;
(三)提倡实名举报,请提供真实姓名、身份信息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,受理机关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;
(四)为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,请勿恶意重复举报。
大同市广灵县人民检察院
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
年5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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